顶固集创(300749):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6-080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辛兆龙先生(董事长)、王亮先生、赵衡先生、LINYAPING(林雅萍)女士 独立董事:聂新军先生、刘湘云先生、陈伟江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王倩女士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辛兆龙先生 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亮先生(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不分管经营业务) 3、财务负责人:赵衡先生 4、内部审计负责人:胡萍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陈远强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王亮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证券事务代表陈远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传真:0760-22620126 邮箱:TR@china-tg.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三路429号 邮编:528425 三、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林新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新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69.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5%,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72.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林新达先生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林新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附件:简历 1、辛兆龙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EMBA硕士学位,历任AudiCanada营销总监、本公司工程事业部总经理、常务副总裁;现任中山市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青年企业家委员会执行主席、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山市东凤镇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中山市东凤镇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辛兆龙先生未直接持股公司股份;其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4.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5%),此外,其于2026年5月6日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5万股尚未归属。辛兆龙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新达先生、林彩菊女士的女婿,董事LINYAPING(林雅萍)女士的配偶,除前述关联关系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亮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金融硕士学位,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球金融业务中心融资经理、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兴产业投资部负责人及投资总监、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广委员会负责人及副总裁、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投资发展部总助、董事总经理,具有新三板、上交所、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5年5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分管经营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亮先生未直接持股公司股份;其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8%);此外,其于2026年5月6日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万股尚未归属。王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赵衡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赵衡先生未直接持股公司股份;其通过中山市建达饰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7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此外,其于2026年5月6日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万股尚未归属。赵衡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LINYAPING(林雅萍)女士,1991年出生,加拿大籍,毕业于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获商学学士学位。现任公司战略集采中心总监,中山市东凤镇工商业联合会理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LINYAPING(林雅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新达先生、林彩菊女士的女儿,除前述关联关系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聂新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MBA/MPAcc/会计学硕士生导师,审计署“审计理论研究人才库”审计理论研究骨干,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会长助理,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长期从事“审计、内部控制与管理会计”的理论与实践工作,为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EMBA/MBA/MPAcc/EDP开设《审计》、《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会计》等课程。 近年来与日本咨询团队共同辅导5家企业成功导入“阿米巴”经营模式。2024年6月担任利元亨(688499.SH)独立董事,2024年11月担任新媒股份(300770.SZ)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聂新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刘湘云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金融学(财务投资)教授、博士后,现任广东财经大学新发展研究院教授、广州市科技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与数字经济协同创新研究院院长、广州华商学院金融学院院长、广州市重大项目行政论证专家(财务投资)、清远市政府顾问、新劲刚(300629.SZ)独立董事、利和兴(301013.SZ)独立董事;曾任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创业教育学院院长兼教务处副处长(正处级)、衡阳师范学院数学系教师、湖南衡阳南岳油泵油嘴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人员、中国高校金融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广东金融学会理事兼学术委员;2023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湘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陈伟江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百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伟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王倩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培训经理、高级培训经理、执行院长、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顶固学院执行院长兼工会主席。曾获广东省优秀培训师、中山市两新演说家等荣誉;202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倩女士未直接持股公司股份,其于2026年5月6日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50万股尚未归属。王倩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中规定9、胡萍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7年至2004年任湖南省溆浦县国家税务局专管员、会计,2005年至2010年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0年10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财务总监、投融资总监,现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胡萍女士未直接持股公司股份;其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5%);此外,其于2026年5月6日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5万股尚未归属。胡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0、陈远强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中级审计师,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陈远强先生未直接持股公司股份;其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2%);此外,其于2026年5月6日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5万股尚未归属。陈远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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