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泰尔股份(002347):重大诉讼执行进展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16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9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马鞍山中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公司为原告,以曹林斌、潘哲、杨文龙、李俊毅作为被告,就双方合同纠纷一案向马鞍山中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2019年9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8)。 2022年4月,公司收到马鞍山中院的(2021)皖05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2022年4月,公司向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雨山区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公司为原告,以曹林斌、潘哲、杨文龙、李俊毅作为被告,就合同纠纷一案向雨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2022年5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6)。2022年6月雨山区法院以本案在本辖区内属于新类型且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由马鞍山中院一审更有利于公正审理为由,提请马鞍山中院提级管辖本案。 2022年12月,公司收到马鞍山中院的(2022)皖05民初255号《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2)。 上述诉讼执行进展,详见公司2023年6月28日、2024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重大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2024-01)。 二、本次诉讼的执行进展情况 2026年7月6日,公司收到马鞍山中院的(2026)皖05执88号《执行裁定书》、(2026)皖05执8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如下:(一)(2026)皖05执88号《执行裁定书》 1、查封被执行人曹林斌名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万科翡丽郡花园1栋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4170号;2、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2026)皖05执8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1、冻结被执行人曹林斌名下持有的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783万元的股权及股息、分红等收益; 2、冻结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及仲裁情况参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执行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6)皖05执88号《执行裁定书》; 2、(2026)皖05执8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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