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30129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6:50:31 中财网
原标题:明阳电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5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由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9日首次发出,于6月30日调整发出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有效促进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授权期限至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之日止: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授权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述股票期权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5、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6、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项;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
8、授权董事会负责调整本激励计划,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监管机构要求该等调整行为需得到股东会及/或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调整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做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的、恰当的所有行为;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所涉其他事项,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者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行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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