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30064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6:50:38 中财网
原标题:万通智控: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6-034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日:2026年7月10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28,308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14%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38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5、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7.61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4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 股)占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比 例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MingguangYu董事、副总经理美国28.007.37%0.12%
姚春燕董事、副总经理中国28.007.37%0.12%
俞列明董事会秘书、 行政副总中国13.903.66%0.06%
李倩财务总监中国13.903.66%0.06%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40人)233.4058.79%0.97%  
预留限制性股票72.8019.16%0.32%  
合计380.00100.00%1.6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3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达到1.5亿元人民币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达到1.8亿元人民币
第三个归属期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达到2.4亿元人民币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且“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并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考核指标考核情况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各归属期净利润目标完 成率(R)R≧100%X=100%
 80%≤R<100%X=80%
 60%≤R<80%X=60%
 R<60%X=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也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根据公司规定的个人所对应各个项目完成情况并结合个人考评得出。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权重比例分配到其所对应的各个项目。各个项目单独考核,按照评价结果得出激励对象单个项目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各单个项目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合计。单个项目评价结果分为ABC三档,个人单项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单项可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个人单项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单项可归属 比例
A100%
B85%
C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当年单个项目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单项可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且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 2022 10 25 <
()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通过宣传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1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授予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并对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6)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7)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32.830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2、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归属比例为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月4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5月4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3、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归属比例为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9月12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1月12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4、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归属条件。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中12名激励对象离职,剩 余31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 期限要求。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 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剩余 8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要求。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达到2.4亿元人民币; (2)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达到1.8亿元人民币; 根据归属期净利润目标完成率(R)确定公司层面可归 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考核情况 (X) R≧100% X=100% 各归属期 净利润目 80%≤R<100% X=80% 标完成率 60%≤R<80% X=60% (R) R<60% X=0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且“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 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1、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157,936,357.27元, 剔除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 用影响后为159,144,797.07元, 净利润目标完成率(R)为 66.31%,满足归属条件,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X)为60%。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123,620,904.61元, 剔除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 用影响后为126,453,739.08元, 净利润目标完成率(R)为 70.25%,满足归属条件,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X)为60%。  
 考核指标考核情况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各归属期 净利润目 标完成率 (R)R≧100%X=100%
  80%≤R<100%X=80%
  60%≤R<80%X=60%
  R<60%X=0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 制度实施,届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根据公司规定的个人 所对应各个项目完成情况并结合个人考评得出。激励对 象个人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权重比例分配到 其所对应的各个项目。各个项目单独考核,按照评价结 果得出激励对象单个项目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各单个项目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合计。单 个项目评价结果分为ABC三档,个人单项绩效考核结果 对应的单项可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单项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单项 考核结果 可归属比例 A 100% B 85% C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当年单个项目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单项可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 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且不可递延至以后年 度。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仍在职的 31名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 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比例为 100%,26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 单项可归属比例未全部达到 100%,不能完全归属,该部分 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将予以作废。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仍在职的 8名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 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比例为 100%,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单 项可归属比例未全部达到 100%,不能完全归属,该部分 预留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将予以作废。 
 考核结果个人单项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单项 可归属比例
 A100%
 B85%
 C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

5、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进行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6月17日
2.归属数量:328,308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14%
3.归属人数:38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

激励对象姓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量归属数量占已获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的百分比(%)
姚春燕董事、副总经理280,00040,32014.4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9人)1,520,000214,63814.08% 
合计1,804,000254,95814.13% 
单位:股

激励对象姓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量归属数量占已获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的百分比(%)
侯哲萍董事、财务总监235,00021,1509.00%
李滨董秘139,00025,02018.0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人)151,00027,18018.00% 
合计525,00073,35013.97%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7月10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28,308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14%(三)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30日出具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310Z0006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6月22日止,公司已收到38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281,740.60元,每股价格6.95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328,308.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31,581,854.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231,581,854.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231,581,854328,308231,581,854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936,357.2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68元,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增加328,308股,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4、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310Z0006号)。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