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300018):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6:50:44 中财网

原标题:中元股份: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证券代码:300018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UHAN ZHONG YUAN HUA DIAN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6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上市公司及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朱双全、朱顺全已出具承诺,如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将在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概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已通过深交所审核,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朱双全、朱顺全。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则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且不超过 61,350,000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本次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股)认购金额上限(元)
1朱双全30,675,000250,001,250
2朱顺全30,675,000250,001,250
合计61,350,000500,002,500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2,500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前述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发行对象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本次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被摊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注意。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大客户依赖风险
公司智能电网产品广泛应用于电网建设、电源建设、配网建设、用户工程建设及其技术改造等,由于电网企业为我国电力建设投资最主要的力量,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公司对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存在较大依赖。

若未来电力行业发展速度放缓、国家宏观政策变化等导致电力建设投入金额减少、电网企业采购偏好发生变化,或公司产品不再满足电网企业的质量、技术、服务要求,将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下降,继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被阶段性限制投标的风险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企业均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体系,对供应商在招投标、签约履约、产品运行等方面进行管理考核,形成了严格细致的供应商日常管理评分细则。如果供应商在投标或履约过程中出现较多不良行为被扣分,可能存在被暂停投标资格的风险,严重的甚至会被永久停止投标资格。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业务的收入金额占比相对较高。

若公司在未来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因经营管理不善、人员疏忽等原因导致出现前述相关规定中的不良行为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能导致被主要客户暂停投标资格或阶段性限制投标,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出于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考虑,电网企业对于输配电设备供应商实行较为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随着我国智能电网建设的不断推进,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以及发展前景不断向好,持续吸引着新企业的进入;同时,行业内现有企业的投入不断加大,行业内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

若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不能在技术能力、产品成本、销售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继续保持优势,以维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存货余额较大及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644.42万元、14,325.73万元、18,793.34万元及 19,781.7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38%、15.28%、18.53%及 18.52%,存货金额相对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205.67万元、192.77万元、306.36万元及 306.36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60%、1.33%、1.60%及 1.5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相对较低。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未来存货规模或将进一步上升,如果行业需求下滑、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和技术更新迭代或公司存货管理水平下降,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积压、减值等情况,使得公司面临存货跌价风险,从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9,032.72万元、20,910.53万元、19,680.83万元及 16,410.5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8.64%、22.30%、19.41%及 15.36%,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在 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42.39%、35.67%、34.73%和 38.01%,占比相对较高。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48次/年、2.77次/年、3.22次/年及 2.74次/年,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网业务板块的应收账款对象主要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公司等大型央企、国企,医疗健康业务板块的应收账款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及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主要客户资信良好,但付款周期较长,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尤其受医疗健康业务板块客户回款不及预期和相关业务收缩等因素影响,导致发行人账龄在 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相对较高且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关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随着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出现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或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的情况,则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可能无法按期收回发生坏账的风险。

(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513.12万元、-1,497.19万元、-956.22万元及-32.5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3,451.55万元、806.77万元、763.93万元及 94.40万元,主要来自公司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权益法核算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形成的投资收益。

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参股基金和企业经营业绩可能不及预期、持有的金融资产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存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

(七)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4,808.54万元、55,369.27万元、65,451.48万元及 12,352.65万元,呈上升趋势,公司营业收入变动主要受智能电网业务收入变动影响,若未来出现电力行业投资增速放缓、行业内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原产品更新迭代滞后及新产品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等情况,将给公司收入增长带来不确定性,公司收入可能会存在波动风险。

(八)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7.34%、46.97%、48.49%和 48.37%,整体保持较高水平且存在小幅波动。公司的产品主要涉及智能电网领域,毛利率波动受到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的影响。在销售端,公司以电网企业招投标作为获取订单的主要方式,电网企业规模大,在交易价格形成过程中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若行业市场竞争持续加剧等因素导致产品销售单价下滑,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风险;在成本端,原材料市场竞争相对充分、采购价格整体稳定,但若通货膨胀、供需失衡等因素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且公司无法及时将成本压力传导至下游客户,则公司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九)控制权稳定风险
本次发行前,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合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89%股份,并通过接受原实际控制人表决权委托的形式控制上市公司 20.68%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5.57%股份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双全、朱顺全拟通过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其控制权。

虽然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与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已就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关系做出明确约定,但是若出现原实际控制人因故未能履约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完成等情形,则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存在一定风险,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目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发行概况 ................................................................................................ 2
二、重大风险提示 ................................................................................................ 3
目录................................................................................................................................ 7
释义.............................................................................................................................. 10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2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2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5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4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26 六、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相关情况 ...................................................... 28 七、行政处罚情况 .............................................................................................. 34
八、报告期内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 35 九、与发行人有关的舆情情况 .......................................................................... 35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3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36
二、发行对象及与公司的关系 .......................................................................... 38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46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47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48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48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48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0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50
二、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 50 三、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 51 四、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 52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 56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56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 56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57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 57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57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 .............. 58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情况或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 ...................................................................................... 59
五、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59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60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60 二、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 60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 60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63
一、市场与经营风险 .......................................................................................... 63
二、财务风险 ...................................................................................................... 65
三、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67
第七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 ................................................................................... 69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6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7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7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74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75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76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简称  
公司、股份公司、发行 人、中元股份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
原实际控制人尹健、卢春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尹力光、 陈志兵八位一致行动人
中元汇中元汇(武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智达成都智达电力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中元九派资管武汉中元九派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元九派基金湖北中元九派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鼎龙股份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权委托协议》 2025年 10月 30日朱双全、朱顺全与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 签署的《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 协议》
《公司章程》《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适用意见第 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股东、股东会、股东大 会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东会、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A股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并募集资金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本《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 1-3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特高压在我国电网中,特高压是指 1000kV交流电压和±800kV直流 电压等级
智能变电站采用先进、可靠、集成、低碳、环保的智能设备,以全站信 息数字化、通信平台网络化、信息共享标准化为基本要求, 自动完成信息采集、测量、控制、保护、计量和监测等基本 功能,并可根据需要支持电网实时自动控制、智能调节、在 线分析决策、协同互动等高级功能,实现与相邻变电站、电 网调度等互动的变电站
电力故障录波装置能自动、准确、完整、真实地记录电力系统发生大扰动前后 系统有关电气量的变化过程及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动 作行为的装置,为电力系统故障定位及故障分析、各种继电 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行为评判和电网动态特性评价提供 依据
时间同步网络内各级时钟都跟踪到同一个或一组时间基准源上,在一 定的时间准确度范围内保持时钟的时刻和时间间隔与协调世 界时(UTC)或北京时间同步
时间同步系统时间同步系统是一种能接收外部时间基准信号,并按照要求 的时间准确度向外输出时间同步信号和时间信息的系统,通 常由一台或多台时间同步装置和时间信号传输介质组成
时间同步装置能接收外部时间基准信号,具有内部时间基准(晶振或原子 频标),并按照要求的时间准确度向外输出时间同步信号和时 间信息的装置
医疗信息化通过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及数据库技术,为医疗机构 提供诊疗信息和管理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提取和数据 交换,并满足授权用户的功能需求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ZHONG YUAN HUA DIAN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住所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 6号
法定代表人朱双全
注册资本48,871.0536万元
成立时间2001-11-16
股票简称中元股份
A股股票代码300018
A股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09-10-30
董事会秘书亢娜
邮政编码430223
电话号码027-87180718
传真号码027-87180719
电子信箱stock@zyhd.com.c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 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工业自动控 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 销售,仪器仪表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专 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 备、配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 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 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健康咨询服 务(不含诊疗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股)质押或 冻结股 份情况
1朱梦茜境内自然人23,900,0004.92%23,900,000-
2王永业境内自然人21,511,3004.43%21,511,300-
3张小波境内自然人21,250,3504.38%21,250,350-
4邓志刚境内自然人20,810,1004.29%20,810,100-
5卢春明境内自然人11,509,0002.37%11,509,000-
6潘小任境内自然人10,080,0002.08%--
7刘屹境内自然人10,059,3002.07%10,059,300-
8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华夏中证 电网设备主 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9,536,8491.97%--
9洛阳华世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 人8,833,3001.82%--
10尹健境内自然人8,756,9001.80%8,756,900-
合计146,247,09930.13%117,796,950-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尹健、卢春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尹力光、陈志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 20.71%的股份。

2、2025年 10月 30日,朱双全、朱顺全与尹健、卢春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尹力光、陈志兵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卢春明、王永业、张小波、尹力光将持有的公司 60,598,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9%)股份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朱双全行使,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朱双全、朱顺全或其关联方认购中元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后 18个月;尹健、邓志刚、刘屹、陈志兵将其持有的公司 39,909,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2%)股份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朱顺全行使,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朱双全、朱顺全或其关联方认购中元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如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4个月内,中元股份未能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则本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4个月。同日,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与尹健、卢春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尹力光、陈志兵签署《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表决权委托期间,尹健、卢春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尹力光、陈志兵 8人成为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朱双全、朱顺全持有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20.71%。截至2025年10月30日,朱梦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92%。

2025年 10月 30日,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25.63%,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双全、朱顺全及朱梦茜。

2026年6月5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完成归属,其中,卢春明取得 213,000股公司股票、尹健取得 168,000股公司股票、邓志刚取得 180,000股公司股票,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约定,前述新增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亦自动不可撤销地委托至朱双全、朱顺全行使。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3,9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89%,并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的形式控制上市公司 101,068,99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68%。

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基于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124,968,997股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5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外,朱双全、朱顺全为兄弟关系,朱双全、朱梦茜为父女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基本情况如下:
朱双全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7年 8月至 1998年 3月任湖北省总工会干部,1998年 3月至 2000年 7月任湖北国际经济对外贸易公司部门经理,2000年 7月至 2005年 3月任湖北鼎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 3月至 2008年 4月任湖北鼎龙化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 4月至今任鼎龙股份董事长,2017年至今任杭州旗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至今任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至今任宁波思之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年至今任宁波聚龙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年 12月起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朱顺全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湖北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1997年至 2000年任中国湖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部门经理,2000年 7月至 2005年 3月任湖北鼎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5年 3月至 2008年 4月任湖北鼎龙化学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 11月至今任鼎龙股份董事、总经理,2025年 12月起任公司董事。

朱梦茜女士,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22年至 2024年任鼎龙股份证券部投资者关系经理,2025年至今任湖北芯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质押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系统智能化记录分析、时间同步、配网自动化设备及综合自动化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主管部门
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其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宏观管理职能,负责制定电力行业规划,调节行业产业结构的合理性,指导协调技术改造、创新和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指导行业技术法规、行业标准的拟定以及信息化建设的推进等;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电力安全生产和输配电工作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要负责开展电力行业调查研究,提出对电力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立法建议,参与制定电力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体制改革工作。

2、主要行业法律法规
近年来,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法律法规颁布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全国人大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全国人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国人大
5《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
6《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
7《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
8《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
9《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改委
3、主要产业政策

颁布时间产业政策主要内容
2026年 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 年规划纲要》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 济和安全韧性水平,优化全国电力流向和跨区域通 道布局,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完善城乡配电网,科 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
2025年 12 月《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 展的指导意见》到 2030年,主干电网和配电网为重要基础、智能 微电网为有益补充的新型电网平台初步建成,主配 微网形成界面清晰、功能完善、运行智能、互动高 效的有机整体。到 2035年,主干电网、配电网和 智能微电网发展充分协同,贯通各级电网的安全治 理机制更加完善,电网设施全寿命周期智能化、数 字化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 定运行和各类并网主体健康发展,支撑实现国家自 主贡献目标,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 电力保障
2025年 10 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 五年规划的建议》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 统,建设能源强国。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统 筹就地消纳和外送,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 展。……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
2025年 1 月《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5-2027年)》支撑 2025-2027年年均新增 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 合理消纳利用,确保全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 90% 的目标
2024年 8 月《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7年)》落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 年)》等有关要求,深入推进配电网高质量发展重
颁布时间产业政策主要内容
  点任务落地见效
2024年 7 月《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行动方案(2024-2027年)》优化加强电网主网架,补齐结构短板;组织编制配 电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健全配电网全过程管理, 制定修订一批配电网标准,建立配电网发展指标评 价体系
2024年 2 月《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 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 指导意见》紧扣新形势下电力保供和转型目标,坚持规划引 领、强化全程管理、协同推进建设,将全面提升城 乡配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进 配电网数字化转型,促进配电网高质量发展
2023年 9 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 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 见》通过夯实稳定物理基础、强化稳定管理体系、加强 科技创新支撑,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其中,“夯 实稳定物理基础”明确了“源、网、储”三侧的建 设要求,以合理的电源结构、坚强柔性电网平台、 科学有序的储能建设,从物理层面为电力系统安全 稳定打好基础
2023年 8 月《智能运检白皮书》以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提高运检质量、效率和效益 为目标,以设备运维、检修和生产管理的信息化、 数字化、智能化为途径,具有状态感知全景化、健 康诊断科学化、运行维护智能化、检修抢修精益化、 生产管控平台化“五化”特征的运检新模式
2023年 7 月《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 指导意见》要科学合理设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路径,在新能源 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逐步降低传 统能源比重。要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 制,推动加强电力技术创新、市场机制创新商业模 式创新
2023年 7 月《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 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到 2035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智能开放的现代 化农村电网,农村地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全面提 升,城乡电力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全面承载分布 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就地消纳,农村地区电气 化水平显著提升,电力自主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有 力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3年 6 月《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 书》新型电力系统是以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 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 标,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线任 务,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有力支撑, 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技术创新 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保障的新时代电力系统,是 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双碳”目 标的关键载体。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 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其中安 全高效是基本前提,清洁低碳是核心目标,柔性灵 活是重要支撑,智慧融合是基础保障,共同构建起 新型电力系统的“四位一体”框架体系
2022年 7 月《“十四五”全国城市基 础设施建设规划》开展城市韧性电网和智慧电网建设、开展城市配电 网扩容和升级改造
2022年 4 月《“十四五”能源领域科 技创新规划》加快电网核心技术攻关,支撑建设适应大规模可再 生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友好并网、源网荷双向互动、 智能高效的先进电网,突破储能关键技术、核心装
颁布时间产业政策主要内容
  备,满足能源系统发展需要
2022年 3 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 系规划》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 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 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 纳体系。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智能配电网、 主动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 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促进新能源优先就地就近 开发利用
(二)行业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与战略性支柱产业,构建安全及可靠的现代化电力供给体系,是居民生活品质提升的重要保障、是公共服务高效运转的基础动力、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也是国家战略推进实施的关键支撑。

当前,伴随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以及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的规模扩张与能级提升,特别是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全社会用电需求呈现出巨大体量基础上的持续攀升趋势。2015-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从 55,500亿千瓦时增长至 103,682亿千瓦时,在巨大体量基础上,复合增长率仍达 6.45%。

我国全社会用电量
120,000 12%
103,682
98,521
100,000 10%
10.68%
92,241
86,372
83,128
75,110
6.81%
6.55%
80,000 8%
72,255
6.66% 68,449
63,077
59,198 8.52%
5.24%
5.56%
55,500
60,000 6%
6.80%
3.90%
40,000 4%
3.95%
20,000 2%
0 0%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用电量(亿千瓦时) 增长率

数据来源:wind
面对如此庞大的用电需求,其保障供给能力面临着紧迫和艰巨的任务挑战,为解决电力行业面临的问题,我国电力投资规模不断扩大,2014-2025年,我国我国电力投资总规模
20,000 30%
17,770
22.34%
17,323
24.37%
18,000
25%
14,950
16,000
20%
14,000
12,220 15%
18.86%
11.98%
12,000
10,481
9,943 10%
16.59%
10,000
8,855
8,694
8,015 8,094
7,995
7,764 5%
8,000
5.41%
1.85%
0%
6,000
-2.52%
0.99%
-5%
4,000
-1.22%
-10%
2,000
-9.49%
0 -15%
2014年 2015年 2015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投资规模(亿元) 增长率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2025年 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智慧融合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必然要求。新型电力系统以数字信息技术为重要驱动,呈现数字、物理和社会系统深度融合特点。在此指导思想下,电力行业加快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升级,国家相关部门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公司对电网基础设施安全与信息化水平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明确提出电力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低碳转型是未来发展的关键路径。

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对新型电力系统明确提出“推动电网智能升级”、“电网向柔性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型”的发展目标。明确新型电力系统是以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线任务,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有力支撑,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保障的新时代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其中安全高效是基本前提,清洁低碳是核心目标,柔性灵活是重要支撑,智慧融合是基础保障,共同构建起新型电力系统的“四位一体”框架体系。

国家电网公司在《智能运检白皮书》中提出,建设智能运检是促进电力行业智能升级的重要抓手,智能运检是以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提高运检质量、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以设备运维、检修和生产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途径,具有状态感知全景化、健康诊断科学化、运行维护智能化、检修抢修精益化、生产管控平台化“五化”特征的运检新模式。

“十五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预计达到 4万亿元,较“十四五”投资增长 40%,以扩大有效投资带动新型电力系统产业链供应链高质量发展。

“十五五”期间,围绕做强电网平台、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国家电网将初步建成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进一步巩固“西电东送、北电南供”能源输送网络;加快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建设,推动跨区跨省输电能力较“十四五”末提升超过30%;加快推进城市、农村、边远地区配网建设,探索末端保供型、离网型微电网模式;夯实数智基础设施,实施“人工智能+”专项行动,强化电网数字赋能。

因此,电力行业处于民生工程中至关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建设智能电网成为促进电力行业升级的重要抓手,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三)行业其他企业及竞争格局
电力行业加快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升级是国之大计,智能电网行业作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支撑,涵盖继电保护、自动化控制、状态监测、智能终端、调度系统及信息化平台等关键技术领域。其发展直接关系到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能源效率提升及“双碳”目标落地,已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组成部分。

智能电网行业社会影响大、覆盖范围广、技术要求高,目前已逐步形成“国有企业主导、民营企业突围及外资企业收缩”的竞争格局。

国有企业主导,是以国电南瑞南网数字许继电气四方股份等为代表的国有企业,深度绑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战略需求,具备全产业链解决方案能力,主导国家标准制定,全面布局电力生产的各个环节,技术实力雄厚,市场份额较大。

民营企业突围,是以发行人、山大电力信通电子科汇股份等为代表的民营或高校控制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差异化竞争,聚焦细分领域需求,取得先发优势。民营企业在公司规模、产业链布局等方面无法与国有大型企业正面抗衡,通过技术极致化、应用场景定义、生态布局等形式构建非对称竞争力,参与或主导部分标准制定,争取将单点优势转化为标准体系主导权,从而重塑供应链价值分配格局。

外资企业收缩,是以西门子、ABB、施耐德等为代表跨国企业巨头,其在高端继电保护、工控系统领域仍具技术优势及产品溢价,但在近些年国产替代浪潮及安全自主可控的政策浪潮下,其市场份额逐步收缩。

(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技术壁垒
本行业较高的技术壁垒体现在复杂系统工程的认知门槛与时间成本壁垒等方面。本行业不仅涉及通信、检测、数据采集、人工智能、软件开发、系统工程等多种技术,也涉及计算机、物理、数学、结构、电学、自动化等多个学科的综合应用。此外,企业需持续投入跨学科研发资源,历经完整产品迭代周期及严苛场景验证,方可满足电力行业对产品可靠性、一致性、安全性、稳定性和长效性的较高要求。因此,本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2、人才壁垒
知识与技术密集型的行业特性决定了企业既需要专业能力扎实、行业经验丰富、技术能力深厚、创新能力较强的研发人才,又需要拥有懂产品、熟业务、善经营的高素质管理人才。行业企业拥有包括通信、检测、数据采集、人工智能、软件开发、系统工程等多领域的研发技术团队,才能确保研发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具备竞争力。此外,“双碳”目标的提出,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以及数字化、智能化的行业发展趋势,要求具备高素质人才的企业不断研发创新,持续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因此,本行业具有较高的人才壁垒。

3、行业准入壁垒
电力系统关系着国计民生和社会安全,电网公司对供应商业务资质及产品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较高要求,实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准入制度。电力系统运维管理产品需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并需通过国家或行业权威机构的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入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企业在与行业企业合作过程中,在履行严格资质审查的基础上,还会对供应商的历史交易情况、市场新进入者较难在短时间内满足上述需求。因此,本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准入壁垒。

4、品牌壁垒
电力系统关系重大且影响深远,其安全可靠与稳定运行至关重要,行业客户大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遴选供应商产品。其中,良好的品牌声誉和较高的企业知名度是对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的证明,也是客户选取电力监测设备供应商的重要参考,品牌是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其形成和发展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沉淀,是公司产品综合性能和历史使用记录的一种体现。因此,本行业具有较高的品牌壁垒。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扶持
电力行业加快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升级是国之大计,且影响深远,是国家经济高效发展的前提与基石,国家各部门及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策予以扶持。近年来,《“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产业政策密集落地,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2)特高压投资将带动电力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特高压是指电压等级在交流 1000千伏及以上和直流±80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技术,具有输送容量大、距离远、效率高和损耗低等技术优势。特高压在保障电力供应、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改善环境、提升电网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高压工程投资规模大,产业链长,相关产品技术含量高,属于“新基建”所涉及的七大领域之一,对稳定宏观经济增长、提升电力行业产品需求及技术进步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3)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党中央提出新型电力系统概念,各部门纷纷出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相关指导性意见。新型电力系统是以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线任务,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有力支撑,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保障的新时代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其中,建成电网运检智能分析管控系统、实现变压器状态智能化评价、提升设备状态感知和主动预警能力、建设具有一键顺控、自动巡检、主动预警、智能决策等功能的智能变电站对于提升电网运维质量及效率、保障电网的安全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近年来重点发展方向,为本行业的发展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产品技术含量高,对持续研发能力要求较高
智能电网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产品发展速度快、技术迭代更新快等特点,对公司产品研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必须增大创新投入,注重研究开发,追求技术领先,才能处于行业竞争优势地位。

(2)客户对产品要求高,对持续销售能力要求较高
公司智能电网业务主要客户是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下属各级电网公司,行业准入门槛较高,客户对于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服务具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必须持续保证产品的质量及技术优势,持续进行市场开拓和服务,才能保证产品销售的稳定性。

(六)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智能电网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电网投资建设息息相关,电网投资的增长速度直接影响本行业的发展。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国家产业政策、大型基建项目的周期均会影响本行业的周期性,整体而言,本行业未呈现明显的周期波动特点,主要与国民经济整体景气度及国家投资计划密切相关。

2、区域性
智能电网行业的区域性分布取决于电网投资的范围分布,西部地区在发电、变电、输电等领域的投资较多,东部地区在输电、变电、配电等领域投资较多,主要与我国地理资源及人口分布等因素相关,因此,从事不同业务领域单品的企业可能跟随不同地区投资重点呈现区域性特点,但从行业角度整体而言,未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3、季节性
智能电网行业内客户主要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体系内企业,由于相关客户投资规划的审批、采购招标及货款支付等环节有一定的审核周期和时间安排,投资立项申请与审批一般集中在每年的上半年,执行实施相对集中在下半年,因此行业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实现,以第四季度最为突出,存在季节性特点。

(七)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智能电网设备的上游行业主要为电子电气部件、设备组件、电子元器件和钣金结构件等原材料行业。该等行业市场充分竞争、发展较为完善、供应相对充足,其市场变化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相对较小。

2、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智能电网设备的下游行业主要为电力行业,客户主要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体系内企业。电力行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支柱产业,为国民经济各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支撑,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电力行业的投资计划及增长速度直接影响本行业的发展。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系统智能化记录分析、时间同步、配网自动化设备及综合自动化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主营产品有电力故障录波装置、时间同步装置、变电配网自动化设备及综合自动化系统、智能电网测试仪器仪表等。公司智能电网产品广泛应用于电网建设、电源建设、配网建设、用户工程建设及其技术改造等。公司电力故障录波装置、时间同步装置处于细分行业领先地位。

1、电力故障录波装置
电力故障录波装置能自动、准确、完整记录电力系统中包括输电线路、变压器、开关、继电保护装置等各主要组成部分的运行状态,在电力系统出现诸如输电线路接地短路、主要装置失灵等故障时,智能判断故障类型和给出线路故障点,帮助技术人员快速诊断,有利于及时准确排除故障。

电力故障录波装置还具有类似“情景回放”功能,它利用故障时记录的数据,可反复“再现”故障现场工况,帮助技术人员快速判断故障的具体原因,判定故障发生原因是由于设计原理不当还是装置制造质量缺陷,从而达到改进系统原理设计,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提高电力系统安全性与可靠性,提高电力用户的供电质量。

2、时间同步装置
时间同步系统是一种能接收外部时间基准信号,并按照要求的时间精度向外输出时间同步信号和时间信息的系统。它能使网络内其它时钟对准并同步,通俗来说时间同步就是采取技术措施对网络内时钟实施高精度“对表”。

时间同步广泛应用于各类信息系统,尤其是对时间敏感的复杂信息系统中。

以电力系统智能变电站为例,各类装置需要时间同步,以保证各类装置动作顺序正确且适应电信号以光速运行的环境条件,如果时间不同步,严重情况下有可能将造成系统瘫痪。

(二)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计划、销售订单、库存情况以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

2、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采用直销模式,主要通过投标方式获取订单。直销模式可以减少公司与用户沟通的中间环节,使公司及时、客观地了解市场动态,与订单式生产形成配套;同时直销模式也有利客户资源管理、技术交流、订单执行、安装调试、货款回收等。

3、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及技术协议,编制生产计划、设计产品图纸;制造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及产品图纸组织生产,生产过程包括半成品加工、通用单元生产、整机组屏调试等主要过程,质量控制部负责生产的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

公司一直致力于产品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自主开发设计先进的硬件系统、应用系统软件及嵌入式软件。公司科技人员利用微处理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嵌入式技术、DSP技术、大容量数据存储技术、EMC技术、时间同步技术等多个高端技术,设计高速专用数据采集及存储系统、时间同步信号产生系统等,如专用高速数据采集与存储板、高速模拟/数字转换板、光纤通讯板、时钟信号处理板等。方案设计完成后交由印制电路板(PCB)及焊装等专业厂家加工电路板。公司开发产品所需一般部件外购,最终产品由公司组装、加载公司开发的软件并测试,测试包括硬件调试,软、硬件配合调试,整体产品功能测试,整体产品质量检测。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深化两化融合,提升管理效能。全面梳理、精简审批流程,剔除繁琐及冗余环节,明确各环节工作标准与时间节点,借助流程管理软件监控优化,达成流程数字化改造。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项目沟通会,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同,破除信息壁垒,提升办公效率。规避个人主义与经验主义,提升数字化应用与运营水平。

2、打造高价值研发引擎。深入调研分析市场需求,编制详尽需求报告与研发计划,完善现有产品功能并及时研发新品。搭建高效研发管理体系,细化项目立项至产品转产各环节的标准规范。引入高素质人才,携手高校、科研机构攻克技术难题,提升产品性能与品质。优化研发投入产出评价体系,全面评估研发成本、进度、质量及市场效益,确保投入精准高效。

3、坚持客户导向,推广优质产品。始终秉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将市场意识与服务意识深度嵌入各工作环节。着力强化技术性销售团队建设,依据不同客户需求及特点,定制专业化、差异化的销售策略与解决方案。持续加大硬压板在线监测系统、信息系统等新产品的市场推广投入,全方位提升新产品的市场知名度,稳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4、推动“制造”,迈向“智造”。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有效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借助大数据采集与分析技术,对生产进度、质量数据进行实时精准监控,构建起覆盖全生产流程的可视化管理体系,以数字化手段助力生产决策,提升生产过程的精细化管控水平。

5、以用户为轴,护航售后。持续收集用户反馈,基于用户需求与市场动态,针对性改进、优化产品功能及性能。强化售后服务项目管理,紧密跟踪进度,保障项目按时交付。及时响应售后需求,高效解决用户使用问题。

6、全要素考量,筑“投资风控墙”。对投资项目进行严格的评估和审核,综合考虑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财务风险等因素,避免盲目投资。明确投资流程和决策权限,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7、构建全员人才进阶培训体系。针对不同层级员工,采取差异化培养策略。

一、二级员工采用“以教促学”,由导师一对一指导并组织内部培训,鼓励实践与交流;三、四级员工实施“锻将计划”,参与挑战性项目以锻炼领导及问题解决能力,对优秀者给予奖励;五级员工侧重综合提升,选派参加外部高端培训或行业研讨会,鼓励跨部门轮岗。中高层管理人员培养,通过内部人才市场及规划推动跨部门竞聘与岗位调整,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人才库开展后备培养并制定个性化计划;开展跨部门培训、鼓励参与跨部门项目,提供多元化学习资源以培养复合型人才。

8、筑文化根基,提升凝聚力。始终保持“有正气、有实干、有激情、有担当”的“四有”工作精神,通过员工培训、文化活动强化价值观教育,培养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营造积极氛围,提供发展晋升机会,鼓励员工进取。组织公益活动,增强员工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提升综合素质与团队凝聚力。

9、深耕关系管理,提升公司形象。持续强化公共关系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与政府、证券监管机构、大型企业保持紧密沟通。参与行业研讨会,及时掌握政策动态与行业趋势,为公司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证券监管机构密切协作,严守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运作与信息披露,提升公信力。借助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公司发展、产品、技术成果等信息,提升资本市场认知度,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采取自主创新、外延并购的方式,规范运作,紧抓“十五五”国家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战略机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及业务结构,深耕智能电网领域,巩固和提高现有产品在细分行业的领先地位,推进智能变电站、智能配网业务的发展以及开展电力系统运维服务,锚定新质生产力,在数据采集、输变电智能监测和运维、综合能源管理等领域积极参与数智化坚强电网建设,由设备提供商向系统提供商方向发展。

六、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相关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项目规定名称认定标准
财务性投 资《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上市类 第 1号》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 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一) 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 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二)上市公司 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 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 十七条、第六十 条有关规定的适 用意见——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号》(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 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 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 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 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 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 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 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 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 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 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 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 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 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 议等。
类金融业 务《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一、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 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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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7号》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 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二、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 情况。对于虽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 比均低于 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一)本 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 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二)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 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 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 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 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发行人应结合融资租赁、商业 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 以及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 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 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二)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从财务报表科目的角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报表科目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财务性投资金额财务性投资占净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35,300.00--
其他应收款1,260.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2,387.20--
其他流动资产67.02--
债权投资41,700.00--
长期股权投资121.0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991.842,921.242.02%
其他非流动资产7,581.72--
合计101,409.022,921.242.02%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持有的财务性投资为 2,921.24万元,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2.02%,未超过 30%。(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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