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603629:利通电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 7月 目 录 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有关事项 三、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增加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与会股东应自觉遵守股东会纪律,维护会场秩序。 二、股东会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设立接待处,具体负责股东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当天下午13:30前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等文件;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四、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五、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方式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日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7月17日,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当日的9:15-15:00。 六、股东在股东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股东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作为废票处理。 八、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九、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现场宣布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有关事项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14:00。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 (一)网络投票日为股东会召开日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段为当日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13:00-15:00;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四、会议召集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树伟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与会人员 (一)截止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交易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到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会出席情况,宣布股东会开始,会议登记终止; (三)宣读股东会议案及内容; (四)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五)确定计票人、监票人;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会议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上传至网络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决议;(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议案一:《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已于2026年5月28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约定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本次新增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并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审批情况和批准时间选择授信机构,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合作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授信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议案二:《关于增加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利通”)、新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利通”)、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控股(新加坡)”)、LETACTCLOUDPTE.LTD.(以下简称“LETACTCLOUD”)、宜兴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奕铭”);世纪利通、利通控股(新加坡)及宜兴奕铭是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世纪利通是世纪利通100%的控股公司,LETACTCLOUD是利通控股(新加坡)100%的控股公司。 ●担保额度调整情况:公司原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调整后2026年度公司为上述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已发生的担保均是为全资子公司世纪利通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0,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7.58%。本次五家被担保对象中,被担保主体宜兴奕铭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存在一定偿债压力。公司将持续跟踪各子公司经营、现金流及负债情况,严格管控担保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相关财务风险。 ●本次担保不涉及公司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算力业务拓展需要,结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子公司算力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公司在前期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为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基础上,拟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本次调整完成后,2026年度公司为世纪利通、新世纪利通、利通控股(新加坡)、LETACTCLOUD及宜兴奕铭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 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上述五家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统筹调配担保额度,用于为上述公司办理银行借款、综合授信、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经营性履约担保等各类融资及经营相关担保业务。具体担保主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不涉及公司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为子公司世纪利通、新世纪利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为匹配各子公司算力业务开展资金配套需求,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6年度为上述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新增额度为2026年度公司为世纪利通等五家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被担保人与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上述五家子公司在向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时,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一)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CM23U76H 3、成立日期:2023年6月1日 4、法定代表人:史旭平 5、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1号29幢2层A222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公司名称:新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3、董事:周晨君 4、注册资本:666万港币 5、注册地址:香港 6、经营范围:互联网及相关服务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由世纪利通100%持股 8、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公司名称: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 2、英文名:LETTALLHOLDING(SINGAPORE)PTE.LTD. 3、成立日期:2020年8月19日 4、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5、公司地址:新加坡 6、主营业务:批发贸易、投资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公司名称:LETACTCLOUDPTE.LTD. 2、成立日期:2024年1月16日 3、注册资本:1,016万美元 4、公司地址:新加坡 5、主营业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 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由利通控股(新加坡)100%持股 7、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公司名称:宜兴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MA1ME4G40T 3、成立日期:2016年1月7日 4、法定代表人:冯朔 5、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立通路18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目前尚未针对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后续世纪利通等五家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办理融资、授信、经营性担保业务时,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新世纪利通等五家子公司算力业务开展和日常资金需求,能够充分保障世纪利通等五家子公司融资渠道通畅,支撑算力业务稳定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公司对世纪利通等五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0,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7.58%,公司剩余对外担保额度为649,041万元(以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担保额度80亿元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3.5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有担保均是为全资子公司世纪利通进行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议案三:《关于控股孙公司拟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许可协议尚未签署,协议履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详见本公告之“六、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海纳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利通”)拟与RafaySystems,Inc.,(以下简称“Rafay”)签订软件授权许可协议,在许可期限及许可区域范围内,海纳利通作为经销商,可将Rafay授权许可的相关软件与自身算力产品进行集成、嵌入或捆绑组合,形成综合产品或服务提供给终端客户。海纳利通按照软件分许可收入的一定比例向Rafay支付软件许可费。在许可期限内,本次许可为独占、不可转让且可撤销的许可。 鉴于Rafay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海纳利通持股49%的股东,为公司关联方,该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Rafay或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但由于协议未约定具体总交易金额,此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Rafay成立于2017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州森尼韦尔,是一家专注于基础设施编排与工作流自动化的软件公司,致力于打破传统硬件与现代化开发之间的壁垒。Rafay主要股东包括ForgePointCapital、CostanoaVentures等硅谷知名风投机构,累计募资额超3,000万美元。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s://rafay.co。 Rafay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海纳利通持股49%的股东,为公司关联方,该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三、许可协议主要内容 1、许可方:RafaySystems,Inc., 2、被许可方:海纳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3、许可产品:Rafay软件产品,包括Rafay提供的任何错误修正及更新内容。 4、许可内容:Rafay软件产品作为综合产品或服务的组成部分,海纳利通向许可区域内的终端客户展示、推广、分发及授权分许可该软件及文档,禁止单独售卖、拆分提供软件给终端客户。此外,可由Rafay向终端客户提供一级支持服务。 5、许可区域: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6、许可期限:独家授权1年。若在第一年实现至少600万美元的年度收入,则该独家合作关系将再延长一年。在许可期限内,本次许可为独占、不可转让且可撤销的许可。 7、许可费:海纳利通按照软件分许可收入的一定比例向Rafay支付软件许可费。 8、付款方式:开具发票之日起60天支付。 9、其他重要内容:公司将全权负责许可产品在许可领域内的开发和商业化活动,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Rafay签订软件许可协议,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该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丰富业务类型,有利于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的和长远发展规划。 六、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协议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公司相关技术团队仍在搭建,技术整合、软件产品的开发和商业化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尚未产生任何收入。若第一年未能实现至少600万美元的年度收入,则可能失去独家许可授权。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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