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格力0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6:55:27 中财网
原标题:24格力0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发生 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5格力04 债券代码:524342.SZ 债券简称:25格力03 债券代码:524167.SZ 债券简称:25格力02 债券代码:524100.SZ 债券简称:25格力01 债券代码:524087.SZ 债券简称:24格力08 债券代码:524081.SZ 债券简称:24格力07 债券代码:524041.SZ 债券简称:24格力06 债券代码:524021.SZ 债券简称:24格力05 债券代码:148980.SZ 债券简称:24格力04 债券代码:148971.SZ 债券简称:24格力03 债券代码:148927.SZ 债券简称:24格力02 债券代码:148888.SZ 债券简称:24格力01 债券代码:148764.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6年7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格力集团”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七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八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董事发生变更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6年6月30日披露的《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董事发生变更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发行人董事长、董事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邹晖,男,汉族,1982年生,本科学历。曾任珠海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委员、董事长、董事。

叶玉宏,男,汉族,1965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罗乐忠、叶玉宏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珠企干【2026】3号)和《关于邹晖同志免职的通知》(珠企干【2026】17号),免去叶玉宏同志的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委派罗乐忠同志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免去邹晖同志的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3、新任职人员的情况
罗乐忠,男,汉族,1968年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广东省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现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发行人董事长空缺暂未任命,后续发行人将及时披露新任董事长情况。为确保各项工作的平稳运转,根据上级安排,由集团总裁王轶同志临时负责集团工作。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本次人事变动系发行人日常经营中正常人事变动,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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