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得润(002055):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7:04:54 中财网
原标题:ST得润: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ST得润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MetaSystemS.p.A.(以下简称“Meta”)进入意大利法律项下的CompositionwithcreditorsProceedings(中译:债权人和解程序,简称“CP程序”)之后,公司已经失去对其控制权,Meta及其下属子公司整体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Meta的下属子公司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达”)、美特科技(宜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美特”)提供的借款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为最大可能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就重庆美达、宜宾美特未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及违约金等暂合计人民币826,706,679.14元,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起诉讼,案件一、案件二均已正式立案,其中案件一为公司诉重庆美达,公司请求判令重庆美达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62,775,515.46元;支付借款利息60,674,656.08元,支付违约金24,340,432.9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公司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案件二为公司诉重庆美达及宜宾美特,公司请求判令宜宾美特、重庆美达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63,448,000元;支付借款利息3,074,766元,支付违约金12,393,308.62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公司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2025年6月18日、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及《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6-040、2026-046)。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对案件二的《民事判决书》[(2025)粤03民初6822号],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原告)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其他诉讼事项,其所涉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上述判决为对案件二的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如不服本判决,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诉讼。

案件一的一审判决出具之后,公司对是否提起二审诉讼进行了充分论证分析,并结合律师专业意见,综合考虑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概率、即便胜诉后执行难度、公司上诉将产生的额外诉讼成本等因素,决定不再提起二审诉讼。

因案件二与案件一为同类案件,公司判断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概率极低,同时考虑到被告方已资不抵债,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即便胜诉也面临执行难困境,难以实际回款,提起二审诉讼反而将可能使得上市公司承担额外的诉讼成本,因此公司决定案件二不再提起二审诉讼。一审判决将在法定期限到期之后生效。

虽然公司放弃对上述案件提起二审诉讼,但并不代表公司放弃对重庆美达、宜宾美特主张合法权益的权利,后续公司将通过商业谈判包括但不限于寻求债务抵销、资产抵偿等,适时提起新的诉讼等救济手段,尽力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已对重庆美达、宜宾美特的借款及利息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已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考虑了潜在损失的影响,不会对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鉴于被告方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上述款项预计存在难以收回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5)粤03民初682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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