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创元科技(000551):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高科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29,391.95万元(最终以评估报告金额为准)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高科电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抚顺高科”或“原告”),于2026年7月6日收到沈阳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辽71行初344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沈阳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 (二)受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三)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抚顺高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4007497654432 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高科技园区滨河路8号 法定代表人:徐飞 被告: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沈抚管委会”)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枫街75-1号 负责人:李宏德 (四)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2022年8月31日,被告沈抚管委会向原告抚顺高科作出《关于高科电气所属地块纳入沈抚示范区城市更新项目通知》,明确抚顺高科所属地块已纳入2022年度沈抚示范区城市更新项目年度计划。后因项目所在地块存在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城市更新项目暂停。 案涉土地(编号:抚开国用(2012)第024号)使用权证系在无合法征地批文的情况下由抚顺市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该土地出让行为存在重大违法。 被告沈抚管委会明知该土地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仍将其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导致原告最终因项目暂停而遭受较大损失。 (五)诉讼请求 因被告沈抚管委会作出的《关于对抚顺高科电磁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补偿事宜的处理意见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且被告的违法土地出让行为给原告造成了较大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被告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5月15日作出的《关于对抚顺高科电磁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补偿事宜的处理意见书》;2、请求判令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就原告因实施城市更新项目而实际支付的成本与费用补偿事宜,重新作出合法、合理、全面的行政处理决定;3、判令被告对案涉土地出让行为违法进行赔偿原告利益损失28,026.75万元(最终以评估报告金额为准); 4、判令被告对原告实施城市更新项目而实际支付成本费用计1,365.20万元。 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次诉讼已由沈阳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截至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日,除前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其余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20,53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人民币14,605.75万元,占总金额的71.12%;作为被告(含第三人)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及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930.55万元,占总金额的28.88%。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已结案金额为3,035.6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公告日,案件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辽71行初344号。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的签章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8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说明2:江苏苏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的控股子公司。 说明3:江苏苏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的控股子公司。 说明4:苏州苏净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的控股子公司。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