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家居(603221):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 目 录 目 录...................................................................................................................................... 1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4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6年7月23日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街道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三、主持人:董事长宋正兴 四、主持人致欢迎辞 五、宣布大会参加人数、代表股数、会议有效。介绍会议出席人员,介绍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六、主持人提议监票人、计票人与记录人 七、股东逐条审议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八、议案表决 九、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股东发言 十二、签署、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三、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投资者问题 十五、会议闭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材料之一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2026年7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材料之二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审议结果,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为不通过,公司将议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优化,已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等确定薪酬方案,按照其履职情况及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专职报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为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具体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以及履职情况、考核结果确定薪酬。 4、薪酬构成与核定规则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津贴与福利、专项奖励五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厘定年度的基本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相关重要管理事项相挂钩,绩效薪酬可递延发放。 (3)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4)津贴与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保险,津贴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补贴、话费补贴、交通补贴、外派补贴等,公司可根据需要制定其它公司福利办法,津贴根据公司的制度按月发放。 (5)专项奖励: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且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及做出贡献的,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考核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四)其他 1、公司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因换届时间因素导致延迟发放的待股东会通过后进行一次补发;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及薪酬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张家港博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宋锦程回避表决。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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