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00051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公告编号:临2026—36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7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上午9:15 至2026年7月1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 期21栋23层公司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2026年7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 (三)提案6.00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载公司公告。 (四)上述提案需逐项表决,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作为 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 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 5: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 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七月十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0 2.投票简称:金路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 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独立董事(提案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9:15,结束 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2:授权委托书1(社会公众股东)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 附2:授权委托书1(社会公众股东)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4.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 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4.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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