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301362):民爆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人/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现就本次重组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人/本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2、若本人/本企业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3、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人/本企业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谢祖华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新余立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新余睿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新余立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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