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301362):民爆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承诺函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关于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承诺函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人/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就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出具如下原则性意见:1、本人/本企业已知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方案,本人/本企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本企业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 2、本人/本企业将坚持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谢祖华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新余立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新余睿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新余立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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