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30136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原标题:民爆光电: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 天职业字[2026]23576号 目 录 审阅报告 1 2025年度、2026年1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 2025年度、2026年1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5 审阅报告 天职业字[2026]23576号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光电)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2026年1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民爆光电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民爆光电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民爆光电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有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我们提醒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关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对编制基础的说明。本报告仅供民爆光电为后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资产重组之目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申请文件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己发表的审阅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2026年1月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于2019年7月由深圳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祖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2110232W,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一路西侧)润恒工业厂区2#厂房第二、三、四、五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17.00万股,并于2023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民爆光电”,证券代码为“301362”。 完成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0,467.00万元。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公司主要从事通用照明灯具业务,产品主要是应用于商业照明和工业照明两大领域,同时向植物照明、美容照明、防爆照明、应急照明等特种照明应用领域布局。 2.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于二○二六年五月十五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拟现金收购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的相关情况(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6年1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及本公司与厦门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麦达)、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芝精密)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拟先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厦门麦达持有的厦芝精密51%股权,再发行股份购买厦门麦达持有的厦芝精密剩余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现金交易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互为前提。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厦芝精密100%的股权。 根据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国际评字【2026】第VIMQB0227号《评估报告》,截止2026年1月31日,厦芝精密经评估的全部股权的公允价值为48,400.00万元。各方确认,标的资产的对价根据评估值确定为48,000.00万元,按51.00%计算的现金购买价值为24,480.00万元,拟发行股份购买49%少数股东股权的价值为23,520.00万元。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假设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36.05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购买资产拟发行股数为6,524,271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11,194,271股。 (二)拟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1.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厦芝精密历史沿革 1)2022年3月,厦芝精密设立 厦门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日签署《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厦门麦达以货币方式认缴厦芝精密1,000万元出资额,持有厦芝精密100%股权;2022年3月3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厦芝精密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MA8UN7Y26W”的《营业执照》。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比例(%)厦门麦达 1,000.00 - 100.00 - 合计 1,000.00 - 100.00 - 2)2024年12月,厦芝精密增资 2024年12月3日,厦门麦达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厦芝精密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增资后,厦门麦达以货币方式认缴厦芝精密2,000万元出资额,持有厦芝精密100%股权。就本次增资,厦门麦达于2024年12月5日签署新的公司章程,于2024年12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厦门普惠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厦普惠道会验字[2024]第0081号”《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止2024年12月20日,厦芝精密股东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实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比例(%)厦门麦达 2,000.00 2,000.00 1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100.00 3)2026年1月,厦芝精密增资 2026年1月23日,厦门麦达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厦芝精密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100%股权。就本次增资,厦门麦达于2026年1月23日签署新的公司章程,于2026年1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026年1月29日,厦门麦达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厦芝精密注册资本由5,500万元增加至6,836万元。增资后,厦门麦达以货币方式认缴厦芝精密1,336万元出资额,持有厦芝精密100%股权。就本次增资,厦门麦达于2026年1月29日签署新的公司章程,于2026年1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截止2026年1月31日,厦芝精密股东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6,836.00万元。实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比例(%)厦门麦达 6,836.00 6,836.00 100.00 100.00 合计 6,836.00 6,836.00 100.00 100.00 (2)厦芝精密基本情况(截止2026年1月31日) 公司名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光达 成立日期:2022年3月3日 注册资本:6,836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9号五楼510室 股权结构:厦门麦达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数控机床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紧固件销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江西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麦达) (1)江西麦达历史沿革 1)2022年1月,江西麦达设立 厦门麦达于2022年1月13日签署《江西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厦门麦达以货币方式认缴江西麦达1,000万元出资额,持有江西麦达100%股权;2022年1月14日,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向江西麦达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600MA7F2C1F6J”的《营业执照》。 根据厦门普惠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厦普惠道会验字[2024]第0082号”《江西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止2023年8月28日,江西麦达股东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2026年1月,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厦芝精密 厦门麦达于2026年1月23日将江西麦达100%股权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1000万元为对价转让给厦芝精密,转让后厦芝精密持有100%江西麦达股权。2026年1月23日江西麦达完成投资人(股权)变更登记,2026年1月31日转让双方完成资产交接手续。 (2)江西麦达基本情况(截止2026年1月31日) 公司名称:江西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光达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联小镇智联大道标准厂房9号-4股权结构:厦芝精密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数控机床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江西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分公司) (1)厦门分公司历史沿革 江西麦达股东于2025年12月25日,设立江西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厦门分公司基本情况(截止2026年1月31日) 公司名称:江西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负责人:刘光达 成立日期:2025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9号五楼5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数控机床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方法 (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假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需对厦芝精密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资产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能够得到批准、核准或同意。 2.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假设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1月1日完成,本公司实现对厦芝精密的企业合并公司架构于2025年1月1日业已存在,并按照此架构持续经营,自2025年1月1日起将厦芝精密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因此本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4.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重组中未来可能产生的交易成本、中介费用、流转税及其他税项等相关事宜。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本公司经董事会审批对外报出的2026年1月、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厦芝精密2026年1月、2025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等要求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基础上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备考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消。 2.鉴于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特定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列示本公司及厦芝精密合并主体(以下简称本备考主体)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并且仅列报和披露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和披露母公司个别财务信息。同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仅列示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相关的有限备考附注,对部分附注项目进行了简化披露。 3.鉴于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特定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按“归属于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4.鉴于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特定目的,均不考虑厦芝精密评估增减值。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除上述附注三、(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所述内容以外,本备考主体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备考主体2026年1月31日及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2026年1月及2025年度合并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备考主体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备考主体以12个月为正常营业周期。 (三)记账本位币 本备考主体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本备考主体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期末余额≥300.00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300.00万元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150.00万元 重要的预付款项 单项期末余额≥300.00万元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项期末余额≥1,000.00万元 重要的应付账款 单项期末余额≥300.00万元 重要的合同负债 单项期末余额≥300.00万元 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单项期末余额≥300.0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已在建的工程预算额≥1,000.00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营业收入及总资产均超过合并报表相应金额的10%(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备考主体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备考主体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备考主体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备考主体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备考主体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备考主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备考主体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备考主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八)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一)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备考主体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备考主体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备考主体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备考主体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备考主体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备考主体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备考主体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备考主体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备考主体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备考主体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备考主体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备考主体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备考主体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备考主体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备考主体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备考主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备考主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备考主体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本附注“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备考主体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备考主体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备考主体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备考主体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备考主体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备考主体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备考主体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备考主体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十二)应收款项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备考主体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备考主体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无信用风险组合和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包括应收出口退税款和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等可以确定收回的应收无信用风险组合 款项。 除上述无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外,无客观证据表明客户财务状况和履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约能力严重恶化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无信用风险组合 不计提 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账龄分析法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本备考主体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备考主体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 5.00 1-2年(含2年) 10.00 2-3年(含3年) 20.00 3-4年(含4年) 50.00 4-5年(含5年) 80.00 5年以上 100.00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并入正常信用风险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十三)其他应收款 本备考主体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附注四、(十一)金融工具之“5.金融资产减值”所述。 (十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十五)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备考主体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备考主体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备考主体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备考主体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十六)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本备考主体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集团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备考主体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十七)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备考主体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备考主体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备考主体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备考主体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备考主体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八)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0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5 5 19-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十)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十一)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备考主体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二十二)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备考主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本备考主体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本备考主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上述第4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 本备考主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于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备考主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三)无形资产 本备考主体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年) 使用寿命确认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00 法律规定年限 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5.00-10.00 预计使用年限 软件 5.00 预计使用年限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本备考主体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备考主体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及摊销、材料费、设计费、其他费用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备考主体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①本备考主体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备考主体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二十四)长期资产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合同负债 本备考主体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备考主体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二十七)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备考主体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备考主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 本备考主体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备考主体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设定提存计划 本备考主体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备考主体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备考主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八)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备考主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备考主体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本备考主体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备考主体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本备考主体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备考主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备考主体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二十九)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备考主体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备考主体,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备考主体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备考主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三十)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备考主体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备考主体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备考主体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备考主体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备考主体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备考主体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备考主体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备考主体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三十一)收入 (1)收入的确认 本备考主体的收入主要为照明灯具销售收入、印制线路板(PCB)钻针销售收入等。 本备考主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备考主体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本备考主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备考主体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备考主体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备考主体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备考主体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备考主体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备考主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备考主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备考主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备考主体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备考主体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备考主体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备考主体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备考主体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备考主体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照明灯具业务板块: (1)国内销售: 对于不需要安装的产品,公司将商品发到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对于需要安装的产品,公司向客户发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由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以电商模式销售的,终端客户在平台下单付款,电商(亚马逊)负责货物配送,并出具月度结算单,公司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2)出口销售:根据合同中相关权利和义务的约定,以离岸价格(FOB)作为商品出口的贸易方式,公司在商品装船时确认收入实现,具体确认时点为报关单据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以工厂交货(EXW)的贸易方式,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是承运人上门提货并完成出口报关,以报关日期作为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 印制线路板(PCB)钻针业务板块: 1)产品及设备配件 ①境内销售:公司有非寄售、寄售(VMI)两种销售模式,公司分别在发出货物,客户签收或领用且核对确认无误后,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据此确认收入。 ②境外销售:根据合同中相关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公司在发出货物,取得报关单并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后,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据此确认收入。具体确认时点为报关单据上记载的出口日期。 2)设备:公司在设备发出、经客户确认验收合格或达到验收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 (3)收入的计量 本备考主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备考主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①可变对价 本备考主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②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备考主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③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备考主体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备考主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④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本备考主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公司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采用与本备考主体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公司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三十二)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备考主体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备考主体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备考主体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三十三)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5.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6.本备考主体将与本备考主体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备考主体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7.本备考主体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备考主体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备考主体提供贷款的,本备考主体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备考主体的,本备考主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三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备考主体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三十五)租赁 1.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1)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备考主体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赁 本备考主体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备考主体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备考主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备考主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3、9、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8.25、15、20、21、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如下所示: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1.本公司 15 2.深圳市艾格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斯特) 15 3.深圳市易欣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欣光电) 15 4.易欣光电(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欣越南) 20 5.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民爆) 25 6.深圳依炮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炮尔) 15 7.深圳欧拓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拓圃) 15 8.民爆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民爆) 8.25 20 9.深圳联物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物照明) 21 10.艾格斯特科技(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艾格) 20 11.深圳民爆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照明) 20 12.民爆光电(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越南) 20 13.深圳市众来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来福) 25 14.惠州惠南恺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南恺民) 15 15.厦芝精密 16.江西麦达 20 (二)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依据 1.增值税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公司及子公司艾格斯特、依炮尔、易欣光电、欧拓圃、联物照明、厦芝精密出口货物享受增值税零税率优惠政策。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及艾格斯特、厦芝精密符合该规定,享受上述增值税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子公司易欣光电、欧拓圃、依炮尔、联物照明、民爆照明、江西麦达享受了该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44202658,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23-2025年度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 (2)子公司艾格斯特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44202573,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艾格斯特2023-2025年度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 (3)二级子公司易欣光电于2024年12月26日取得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44207440,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易欣光电2024-2026年度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 (4)子公司欧拓圃于2024年12月26日取得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44206127,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欧拓圃2024-2026年度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 (5)子公司依炮尔于2025年12月25日取得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544202557,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炮尔2025-2027年度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年度子公司联物照明、民爆照明、众来福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7)根据越南2008年6月3日《企业所得税法》和2013年6月19日《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十六条免税和减税规定,对实施该法令的新投资项目产生的收入和企业在工业园区实施新投资项目产生的收入,免税2年,减免未来4年内应纳税额的50%,本期子公司易欣越南、民爆越南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8)根据香港2018年3月29日颁布的《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自2018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利得税两级制,香港公司首200万港元(含)以内应税利润的利得税税率为8.25%,超过200万港元的应税利润的利得税税率为16.50%。子公司香港民爆本期适用8.25%利得税税率。 (9)子公司厦芝精密于2024年11月8日取得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35100407,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24-2026年度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 (1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子公司江西麦达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1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本公司符合该规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六、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本财务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本财务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本财务报告期内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说明:期初指2025年12月31日,期末指2026年1月31日,上期指2025年度,本期指2026年1月。 (一)货币资金 1.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59,082.59 178,033.34 银行存款 516,567,972.59 485,476,527.36 其他货币资金 316,432.44 196,748.67 合计 517,043,487.62 485,851,309.3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48,655,934.22 63,969,648.14 注: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为ETC押金、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余额等。 2.期末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情况详见附注七、(二十一)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所述。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1.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680,025,299.88 677,879,540.62 的金融资产 680,025,299.88 677,879,540.62 其中:理财产品 合计 680,025,299.88 677,879,540.62 2.期末无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情况。 (三)应收票据 1.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566,427.23 554,591.68 合计 566,427.23 554,591.68 2.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2026年1月31日: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 49,825.00 合计 - 49,825.00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 (四)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294,291,116.64 327,705,707.02 1-2年(含2年) 44,596,442.37 7,488,913.34 2-3年(含3年) 5,252,824.05 3,789,333.77 3-4年(含4年) 433,388.64 432,819.56 4-5年(含5年) 436,050.36 439,988.34 5年以上 14,199.57 12,949.57 账面余额小计 345,024,021.63 339,869,711.60 减:坏账准备 28,886,063.90 28,622,003.85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价值合计 316,137,957.73 311,247,707.75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期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1,590,252.57 3.36 11,590,252.57 100.00 -其中:1.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8,830,580.04 2.56 8,830,580.04 100.00 - 的应收账款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2,759,672.53 0.80 2,759,672.53 100.00 -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33,433,769.06 96.64 17,295,811.33 5.19 316,137,957.73其中:1.无信用风险组 - - - - - 合 2.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333,433,769.06 96.64 17,295,811.33 5.19 316,137,957.73合计 345,024,021.63 100.00 28,886,063.90 8.37 316,137,957.73接上表: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 11,595,775.58 3.41 11,595,775.58 100.00 - 准备 其中:1.单项金 额重大并单独计 8,830,580.04 2.60 8,830,580.04 100.00 - 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2.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单独计提坏 2,765,195.54 0.81 2,765,195.54 100.00 - 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 328,273,936.02 96.59 17,026,228.27 5.19 311,247,707.75 准备 其中:1.无信用 - - - - - 风险组合 2.正常信用风险 328,273,936.02 96.59 17,026,228.27 5.19 311,247,707.75 组合 合计 339,869,711.60 100.00 28,622,003.85 8.42 311,247,707.75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的应收账款 2026年1月31日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095,870.30 3,095,870.30 100.00 客户破产清算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734,709.74 5,734,709.74 100.00 客户破产清算合计 8,830,580.04 8,830,580.04 100.00 接上表: 2025年12月31日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095,870.30 3,095,870.30 100.00 客户破产清算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734,709.74 5,734,709.74 100.00 客户破产清算合计 8,830,580.04 8,830,580.04 100.00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东莞盛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274,002.72 1,274,002.72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广州市靓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834,387.11 834,387.11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VALOYAINC 627,746.90 627,746.9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广州市创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0,089.65 20,089.6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POWERSAVESOLUTIONSS.R.L. 3,121.58 3,121.58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惠州市鑫鹏达机电有限公司 324.57 324.5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2,759,672.53 2,759,672.53 100.00 接上表: 期初余额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东莞盛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274,002.72 1,274,002.72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广州市靓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834,387.11 834,387.11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VALOYAINC 633,242.59 633,242.59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广州市创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0,089.65 20,089.6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POWERSAVESOLUTIONSS.R.L. 3,148.90 3,148.9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其他零星往来单位 324.57 324.5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2,765,195.54 2,765,195.54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331,126,031.51 16,556,301.58 5.00 1-2年(含2年) 1,247,845.88 124,784.59 10.00 2-3年(含3年) 176,577.67 35,315.54 20.00 3-4年(含4年) 433,388.64 216,694.33 50.00 4-5年(含5年) 436,050.36 348,840.29 80.00 5年以上 13,875.00 13,875.00 100.00 合计 333,433,769.06 17,295,811.33 5.19 接上表: 期初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326,004,070.36 16,300,203.56 5.00 1-2年(含2年) 1,318,872.93 131,887.29 10.00 2-3年(含3年) 65,559.83 13,111.96 20.00 3-4年(含4年) 432,819.56 216,409.79 50.00 4-5年(含5年) 439,988.34 351,990.67 80.00 5年以上 12,625.00 12,625.00 100.00 合计 328,273,936.02 17,026,228.27 5.19 3.坏账准备的情况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 28,622,003.85 264,060.05 - - - 28,886,063.90 坏账准备 合计 28,622,003.85 264,060.05 = = = 28,886,063.90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总额的比例(%) 期末余额 第一名 19,077,788.06 5.53 953,889.40 第二名 17,605,110.38 5.10 880,255.52 第三名 15,741,680.74 4.56 787,084.04 第四名 15,731,310.53 4.56 786,565.53 第五名 12,848,312.44 3.72 642,415.62 合计 81,004,202.15 23.47 4,050,210.11 (五)应收款项融资 1.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4,764,195.36 6,947,362.83 合计 4,764,195.36 6,947,362.83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2026年1月31日: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5,932,700.86 - 合计 5,932,700.86 -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4,467,781.43 - 合计 14,467,781.43 - (六)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6,197,526.55 94.81 14,322,366.77 93.85 1-2年(含2年) 449,663.87 2.63 487,205.96 3.19 2-3年(含3年) 175,311.38 1.03 183,888.58 1.21 3年以上 261,162.76 1.53 266,662.76 1.75 注: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占预付账款期末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 2,969,723.87 17.39 第二名 2,048,330.00 11.99 第三名 1,056,324.56 6.18 第四名 724,299.32 4.24 第五名 551,784.69 3.23 合计 7,350,462.44 43.03 (七)其他应收款 1.项目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30,065,163.95 11,463,119.99 合计 30,065,163.95 11,463,119.99 2.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27,710,927.30 9,393,040.16 1-2年(含2年) 1,502,142.36 1,368,462.94 2-3年(含3年) 2,432,224.99 2,450,224.67 3-4年(含4年) 593,962.60 593,462.81 4-5年(含5年) 688,981.79 688,981.79 5年以上 658,466.05 658,466.05 账面余额小计 33,586,705.09 15,152,638.42 减:坏账准备 3,521,541.14 3,689,518.43 账面价值合计 30,065,163.95 11,463,119.99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5,629,514.55 5,599,704.05 出口退税 22,545,945.02 668,154.13 往来款项及其他 5,411,245.52 8,884,780.24 合计 33,586,705.09 15,152,638.42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期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250,000.00 3.72 1,250,000.00 100.00 - 其中:1.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 - - - 的其他应收款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其 1,250,000.00 3.72 1,250,000.00 100.00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