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弘宇股份(002890):2026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弘宇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Hongyu Precision Machinery Co., Ltd. (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 3号) 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年 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柳秋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建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描述了对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2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6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1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3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原件。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农用拖拉机提升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大、中马力提升器及其配件,提升器产品作为 农用拖拉机的工作装置系统,主要发挥着连接农具、控制农具并保证拖拉机能够实现多种田间作业的功能,其与发动机、 底盘、变速箱等同属于农用拖拉机的核心组成部件。 公司作为农用拖拉机主机生产组装厂商的配套企业,其业绩及发展与下游拖拉机主机的市场及发展状况高度相关; 尤其是公司作为提升器细分市场的龙头企业,业务拓展及发展与下游拖拉机主机的市场及发展状况有着更高的相关度。 公司采取了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具体为: 研发方面,公司拥有自己的研发技术团队,主要负责适配于各拖拉机类型所需要产品的开发和技术改进,经过长期 积累沉淀以及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公司多年来持续保持着产品领先和技术领先,并拥有多项发明专利; 生产方面,公司采取了自主生产和委外加工相结合的模式,对于产品的核心部件,公司绝对掌握其生产加工的技术 和能力并进行自主生产,对于部分非核心部件以及零星标准件,公司委托部分优质配套厂商予以加工或直接采购; 销售方面,作为拖拉机主机厂商配套单位,公司采取直接向下游拖拉机主机厂销售的模式。 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为拖拉机配套零部件生产商,是国内首批获得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零部件分会授予的 行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之一,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称号。 2026年上半年,面对行业深度结构性调整与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坚定锚定“智能化升级、全球化布局、产业链协同”核心战略,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结构高端化,以智能制造筑牢规模化产能基础,以高韧性供应链构建持续成 本壁垒。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固现有核心客户深度战略合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铸造车间建设 及改造项目”的落地实施。该项目旨在通过数字化、智能化铸造产线,进一步扩大公司在铸造环节的生产优势,为公司 现有产品及未来拓展更多领域业务提供坚实产能与技术基础。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持续加快电控液压提 升系统等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加速由传统核心部件供应商向具备全链条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智能农机方案服务商转 型升级,为迎接新一轮行业发展周期蓄势赋能。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拖拉机液压提升器的生产和销售,在以下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是国内领先的拖拉机液压提 升器生产企业。 研发和技术优势:公司一直专注于拖拉机液压提升器的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较早进入拖拉机液压提升器行业的企业之 一。公司通过长期生产实践积累以及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掌握了拖拉机液压提升器产品的核心技术, 共获得42个实用新型专利,22个发明专利。公司已经在电液悬挂控制系统和负荷传感技术方面投入研究,处于国内领 先水平。公司起草了《拖拉机液压提升器技术条件》、《农业拖拉机液压悬挂系统技术条件》和《农业拖拉机液压悬挂 系统试验方法》等行业标准;参与或者独立设计的提升器产品,在提升器市场得到广泛的运用和借鉴;拥有国内领先水 平的铸造静压生产线,并配套装备了光谱仪等关键检测设备、电脑自动配料熔炼系统,保证了产品基础件的内在质量; 对于一些需要特殊工艺处理的部件,公司配置了世界先进水平的爱协林热处理多用炉、隧道式热处理生产线等设备,以 保证产品零部件的特殊质量要求;公司设计和生产了一些拥有发明专利的种类的部件,以提高提升器的效能并减少损坏。 规模优势:凭借在拖拉机液压提升器行业数十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改造,针对各个大型拖拉机厂商不同型号提升器 的不同需求,公司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线,为下游主机厂定制配套各马力段、多种规格的提升器,产品规格齐全,规模处 于行业领先地位。依托完善的质量控制,公司能够满足各个拖拉机厂对提升器产品的多样化及可靠性需求; 客户优势:公司在拖拉机液压提升器行业积累了潍柴雷沃、一拖股份、常州东风、中联重科、山东光大等优质客户 资源,与中国主要拖拉机主机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客户均是拖拉机制造行业的大型企业,在确定了供应商以 后,为了保证拖拉机产品的质量稳定,主机厂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其配件供应商; 产品质量控制优势:公司建立了完善可靠的全员、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积累了丰富的质量控制经验。2013 年通 过美国约翰迪尔公司的 G223 供应商准入审核;2019 年 6月通过了 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于 2024年 4月29日完成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更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完成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更新;公司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工艺,组织生产和规范质量保证流程,使公司的产品质量得到持续改进;公 司以 PDCA 循环系统为基础,促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这套审核体系从供应商的规模、应用软件配备实力、设计能 力、研发实力、工艺水平、现场管理等多角度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考核; 售后服务优势:公司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具备快速的服务反应能力,为主机厂提供持续和全面的服务支持。 首先,公司对潍柴雷沃、一拖股份、常州东风、山东光大、中联重科等主要客户派出驻厂员,负责主机厂的相关售后服 务,并且连带负责周围小客户的售后服务,确保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售后问题;其次,在每年的春耕时节,公司会对东三 省等粮食主产区、农机使用大省派出专业售后服务人员进行一段时间的集中售后服务。相对于市场中的其他提升器生产 商,公司的售后服务优势明显,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团队优势:公司拥有稳定、优秀的管理、研发和营销团队。公司自成立以来,管理团队一直保持稳定,其具有很强 的创新意识、不断进取的开拓精神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并且对市场发展拥有前瞻性的认识和把握,能够敏锐把握行业发 展的机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核心研发团队以用户需求为根本 出发点,先后开发了多项技术成果,保证了产品的先进性、适应性和高可靠性;具备了可以满足主机厂特殊配套需要的 设计能力,是全程个性化的提升器方案解决专家。营销团队具有高度的市场敏感性,能够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动向,挖掘 潜在客户,扩大市场份额。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光大银行信用证保证金138万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243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1,270.9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5.8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45.06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3-00030 号” 《验资报告》。 在本报告期,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的 分析,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 年12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2 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公司将募投 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 注:原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17,245.06 万元,变更为新项目 “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7,342.70 万元,差额为募集资金净额及产生的部分利息。智能铸 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2026年1-6月投入3,339.55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市场风险:拖拉机主机市场销售不达预期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 2、经营风险: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产品质量控制风险、产品研发及技术升级风险等; 3、财务风险:存货跌价风险、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等; 4、管理风险;公司虽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生产经营运转状况良好,但是如果未来公 司管理水平、人才储备不能适应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 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带来一定不利影响等; 5、政策风险:受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变化间接影响的风险。 公司的应对措施: 本报告期,公司继续围绕“以提升器为主导—产品做精,以液压机械为主线—规模做大”的发展定位、“农机行业继 续发展,液压领域逐步拓展”的发展方向,稳固提升器领域龙头地位,积极拓展液压机械产品新市场;继续以“生产精 益化,管理精细化”为工作重点,推行“规范生产计划管理、规范劳动定额管理、规范生产流程管理、降低无效的产品 库存、降低无效的物料消耗、降低无效的费用消耗、增加企业效益”的管理工作。通过成本费用的控制,增强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培养及引进优秀人才,构建高素质企业。通过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手段,推动公司高质 量发展。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无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四、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是 ?否 五、社会责任情况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在不断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公司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秉持“市场需求为先,科技发展为本, 质量保证为重”的经营理念;依靠“立足实际,严格管理,质量为基,持续发展”的管理理念;着眼于“为员工谋福祉, 为股东谋福利,为公司谋发展,为社会谋贡献”公司愿景;努力实现“打造弘宇世界级品牌,创建百年现代化企业”的 奋斗目标。 (二)公司就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社 会公益事业等方面阐述情况如下: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根据劳动合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公司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为员工办理了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并 为非农业户口的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生产部门根据订单量及市场行情制定生产计划,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及零配件的采购。公司原材料及零配件的采 购主要通过与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来进行,采购框架协议确定采购的种类、规格、质量标准等条款,具体采购 价格、采购数量按照订单执行。公司在成为主机厂的供应商之前,经过了严格的产品质量及性能的考核认证,以保证产 品的性能符合客户的要求。公司作为领先的零配件企业具有与主机厂同步开发的能力,与客户之间有着紧密协作关系。 合作关系确定以后,为了保证拖拉机产品的质量稳定,主机厂一般不会轻易改变供应商。因此,公司与客户已形成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历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于2016年6月23日取得了山东世通质量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于2018年完成了版本换版。公司生产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通过检测检验确定了产生污染 物质的每个生产环节,并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实施绿色环保技术及配备环保设备等多种手段,将污染物质严格控制在标 准范围内。为更好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在安全生产中心下专门设立了安全环保 部,从而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在生产经营中的环保责任,确保公司污染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5、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依法纳税,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爱心捐助等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与当地政府、居民以及社会团体建 立了良好的关系。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