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勤科技(688182):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9月14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97.50万股,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0.00万股的1.243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2026年9月14日为授予日,以17.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97.5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4)。 3、2026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6 9 3 www.sse.com.cn 公司于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了《江 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6)。 4、202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确定2026年9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7.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97.50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9月14日。 2、首次授予数量:497.50万股,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0.00万股的1.2438%。 3、首次授予人数:138人。 4、首次授予价格:17.05元/股。 5 A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满足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7、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2026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琦先生、朱汇先生。朱琦先生、朱汇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朱田中先生系父子关系,三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琦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朱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朱琦先生、朱汇先生长期深度参与公司的研发、经营与管理,作为公司核心经营决策层成员,对公司的战略规划、技术研发、精细运营和业务拓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公司将其纳入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其积极性、促进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实现公司核心团队、股东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的深度绑定。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将朱琦先生、朱汇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除前述已说明必要性与合理性的实际控制人朱琦先生、朱汇先生外,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董事会以2026年9月14日为授予日,以17.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97.50万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部分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2026 9 14 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该模型以 年月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7.31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历史波动率:39.23%、36.61%、33.25%(分别采用科创50指数最近1年、2年、3年的波动率); 3、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取有效期对应期限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4、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5、股息率:0.37%(按公司最近一年现金分红计算的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按照上述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97.50万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且在各归属期内全部归属,则需摊销的首次授予部分股份支付费用总额及各年度摊销情况预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授予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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