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688120):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6-068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2、“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96,281,438股计算。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3.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和2025年9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3)。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7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23.38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6月1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0月1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41,120股,占公司总股本496,281,438股的比例为0.088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6.96元/股,最低价为127.30元/股(上述回购成交的最高价及最低价均在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前回购股份产生,未超过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24,451.4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2025年8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起至本公告披露前,除限制性股票归属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任职期间均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441,12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该部分回购股份在实施前暂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