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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